对国家法律有意见怎么办
如果对国家政策法规有意见,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可以写信给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如果是中央政府出台的法律法规,可以写信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只有立法机关才有权修改法律法规的条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中华人民***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