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其主要内容为:
(1)确认革命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即工农民主专政和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2)规定工农兵代表大会是政权的组织形式;
(3)规定工农劳动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基本权利;
(4)宣布民族平等与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5)确认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势力,统一中国政权的目的。
《大纲》是中国历史上首部人民宪法性文件,尽管其内容尚不完备,体例亦不健全,但它总结了革命政权建设经验,赋了人民民主、自由的权利,在根本上不同于以往的宪法,成为中国人民以后制定宪法的基础与范本,大大地推动了解放区的法制化与民主化意识。
1931年11月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和国宪法大纲》除前言外,***17条。它对工农民主政权的政治制度、基本任务和施政方针、公民的权利义务、民族政策及外交方针都作了纲领性的规定。
《中华苏维埃***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宪政史上第一部规定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是中国***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彻底反帝反封建、实行工农民主专政的纲领;它的制定和推行,极大地鼓舞了根据地人民的革命积极性,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希望,并为以后的政权建设和制宪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历史经验;因此,它是一部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法律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