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重量标注净重的法律
如果是定量包装商品是必须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标注净含量的,不得标注计量称重;如果是零售称重商品,可以实施现场计量称重的方法,但必须符合《零售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食品重量标识,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如下:1。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净重,应当是实际净重,并且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2。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净重,应当以克、千克为单位,并使用阿拉伯数字进行标注。3。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净重,应当使用易于辨识的字体,字号不小于体高2毫米。4。食品包装上标注的净重,应当标注在包装的正面或侧面,标签应当牢固、易于辨识。5。经国务院负责食品监管的部门批准的特殊要求除外,进口食品包装应当标注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的净重以及相应的单位。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包装上的净重应当是实际净重,以克、千克为单位,使用易于辨识的字体和标注在包装的正面或侧面,并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执行。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净重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
净含量与净重的区别:
净含量是除去杂质等后的质量
净重是除去容器等后的质量
按字义来分析,净含量应该是指某一种物品或物体的“混合体”中某一种“指定”物质的含量,而净重则是指该种物品或物体去掉包装物或保护物的物品(物体)实际重量。含量可以以容量或重量来统计或计算,而净重则只能以重量来统计或计算。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