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多长时间过期

电子发票的有效期为1个月的时间。

电子发票的有效期为自开票日期起1个月内。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在法律效力上是等同的,都由税务局发放,具有全国统一的编码和防伪技术。电子发票便于保管、查询和调阅,有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发票记录了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是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的依据。

电子发票的使用规范:

1、电子发票的开具:企业或个人在提供商品或服务后,可以通过税务局认可的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

2、电子发票的传输:电子发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电子方式直接发送给购买方,也可以通过发票管理平台下载;

3、电子发票的验真:接收方可以通过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或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在官方平台进行验真;

4、电子发票的保存:电子发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保存,以备税务检查时提供;

5、电子发票的报销:持有电子发票的个人或企业可以凭借电子发票进行报销,报销流程与纸质发票相似;

6、电子发票的作废:如发票开具错误,需在开具后的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发票系统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所述,电子发票自开票日期起有效期为1个月,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由税务局发放并配备统一编码和防伪技术,其便于电子化管理,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同时记录了交易的详细信息,对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