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的角度谈对婚姻的看法
婚姻从法律角度来说,就是一纸合同,而且它的约束力要远远低于任何一种契约。
比如,经济合约上就明确写明了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要多少倍赔偿的条款。而结婚证上却只有照片、姓名、日期。
如果两人是和平分手还好,如果是一方违约,另一方能得到多少倍的赔偿呢?
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女人在法庭上飙泪控诉,自己在婚姻期内如何如何对男方付出,给他洗衣做饭、生儿育女、伺候老小,累死累活,但是说破了天,男人在那边一句:不爱你了,感情破裂。法官再同情你,也不能牛不喝水强按头不是?也许会在分家产的时候偏向于你,但你要的是这些吗?感情的债可以用金钱来偿还吗?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