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就是合同生效正确吗

法律分析:错误。合同自订立时成立,但成立不意味着合同生效。有些合同在订立时由于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全部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生效要件简单可以理解为:行为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标的确定而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利益。而有些合同的生效是附条件生效的,条件达成时合同才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九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