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份额时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法律分析:按份***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有人转让其份额时其他***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同等条件下”是指其他***有人就购买该份额所给出的价格等条件与欲购买该份额的***有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相同。即当其他***有人与第三人出价相同时,其他***有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法律规定其他***有人优先购买权,是为了简化***有关系,防止因外人的介入而使***有人内部关系趋于复杂,维护按份***有关系的稳定,促进物尽其用。此处优先购买权是***有人相对于非***有人而言的,在***有人之间并无优先的问题,当数个***有人均欲行使其优先购买权时,应由出卖人自行决定。此种优先购买权仅具有债的效力,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而且***有人有相反的约定的,依其约定。关于***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我国现行法律都有类似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有人的份额处分权和其他***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按份***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百零六条 优先购买权的实现方式按份***有人转让其享有的***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有人。其他***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