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二重性是什么意思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1)辩证统一。首先,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法律权利的实现必须以相应法律义务的履行为条件其次,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目的与手段的关系。离开了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就失去了履行的价值和动力。同样,离开了法律义务,法律权利也形同虚设。最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还具有二重性的关系,即一个行为可以同时是权利行为和义务行为。

(2)一律平等。首先,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平等表现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基本原则,这里的平等讲的就是权利和义务平等。其次,在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具体设定上要平等。再次,权利与义务的实现要体现平等。

(3)互利互赢。实际上,在国家规定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相一致的情况下,在实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人人平等的制度中,一个人无论是行使权利还是履行义务,都是对自己有利的。

扩展资料

法律权利是权利主体依法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资格。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①法律权利的内容、种类和实现程度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

②法律权利的内容、分配和实现方式因社会制度和国家法律的不同而存在差异。

③法律权利不仅由法律规定或认可,而且受法律维护或保障,具有不可侵犯性。

④法律权利必须依法行使,不能不择手段地行使法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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