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四川武侯区法院旁听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不需要申请。如果法院要求,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