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诈中心立案能追回钱吗
反诈中心立案后能否追回钱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
1、接到报案后,迅速采取行动;
2、联合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诈骗分子账户;
3、追回资金取决于报案的及时性及资金流转复杂程度;
4、发现可能成为受害者时,应立即报案并提供详细信息。
反诈中心的工作职责:
1、收集和分析诈骗案件信息;
2、预警和教育公众识别及防范诈骗;
3、协调各部门打击和防范诈骗活动;
4、处理公众报告的诈骗案件;
5、追踪诈骗资金流向,努力挽回经济损失。
6、为受害者提供法律和心理咨询服务。
7、推动反诈骗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实施。
8、与国际反诈骗机构合作,打击跨国诈骗犯罪。
9、开展反诈骗技术研究,提高诈骗犯罪侦破率。
10、建立和维护反诈骗数据库,为研究和防范诈骗提供数据支持。
综上所述,反诈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会迅速采取行动并联合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诈骗分子账户,但能否追回资金主要取决于报案的及时性和资金流转的复杂程度,因此一旦发现可能成为诈骗受害者,应立即报案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