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退休人员上班到退休当日还是当月
国家对此并未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职工到达退休的当日,就不再上班了。
1、但是很多单位管理是比较宽松的,在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当月,就不再上班了,可是有的单位,要做到月底才可以,这个是单位掌握的,没有特殊规定。
2、各单位的情况也不一样,如果单位人手紧张,会让本人直干到退休那一天才会让其休息。如果人手不紧张,有些从照顾角度出发会让本人提前休息直到退休都不用再来上班了。有些还牵扯到休年休假也会安排提前休息不再上班。
3、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扩展资料:
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规定: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1、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1)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
(2)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
2、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
(1)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2)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