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动流程及法律依据

严格讲,老师工作调动应当由人事部门开具调令的,但由于老师都是在教育系统内部调动,人事部门也就放权给教育行政部门,由他们具体管理老师的调动事宜。

调动登记表

填写调动登记表,登记表应该有调出学校、调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拟调入学校、拟调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调入地人事部门的同意意见。根据意见,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向老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发商调函。

审档通过

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将教师人事档案发至调入地人事部门,等待资格审核。审档通过后,由调入地人事部门开正式调令到教师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教师持调出地教育主管部门介绍信分别到调入地人事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单位报到。

教师招聘考试

在职的教师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要本校领导同意,开出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教师在异地工作调动应该按照”接收地同意接收、所在地同意放“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文件规定了教师调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