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是真的么?
狗狗为伴侣动物,拟禁食是真的。
4月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目录》)。《目录》包括家养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31种,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
在这31个种类中,不包括狗。对于狗类,农业农村部作了专门说明,随着人类文明进步和公众对动物保护的关注及偏爱,狗已从传统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国际上普遍不作为畜禽,我国也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据南方都市报,有专家表示,狗不在《目录》之列,按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决定,这意味着狗肉或将被禁食。
扩展资料
《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名单
此次列入《目录》的包括家养的传统畜禽和特种畜禽***31个种,基本实现了家养畜禽应列尽列。具体包括:
(一)传统畜禽18种。猪、普通牛、瘤牛、水牛、牦牛、大额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鸡、鸭、鹅、火鸡、鸽、鹌鹑等。
(二)特种畜禽13种。梅花鹿、马鹿、驯鹿、羊驼、珍珠鸡、雉鸡、鹧鸪、绿头鸭、鸵鸟、水貂、银狐、蓝狐、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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