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疫情源头法律责任
浙江海宁零号病例为流浪人员姜某某,姜某某这位零号病人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为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同时也拒不配合流调工作。
随着上海疫情逐渐加重,不少的人都担心上海的一些阳性感染者会外溢,其实这种担心并不无道理,毕竟前期的时候上海市政府对于疫情管控并没有那么严格。言归正传,此次海宁发现了自己的零号病人竟然是一个流浪人员,而且由于该流浪人员并没有配合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所以该流浪人员已经对当地的疫情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传播,目前这位流浪人员已经被立案调查。
浙江海宁零号病人是流浪人员,目前已经调查清楚
海宁零号病人姜某某是一名流浪人员,他曾经从高风险地区进入海宁却没有报告自己的相关状况;在当地开始了流调工作之后,姜某某拒不配合流调工作,姜某某还在多个人员密集的地方流窜,同时对当地的新冠疫情传播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其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以及其他一些相关法律,目前姜某某已经被立案调查,相信之后的处罚也会对外公开。幸运的是当地的工作人员很快就找到了疫情传播的源头,目前也已经公布了姜某某在海宁流窜的行动轨迹,这能够对当地市民提供防疫信息有重大帮助。
流浪人员姜某某涉嫌违法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流浪人员姜某某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姜某某在主观上是极为恶劣的,他明知道自己来自高风险地区却刻意隐瞒自己的行程。客观上拒绝配合流调工作,同时对当地的疫情传播造成了负面影响。主客观相一致,姜某某有很强烈的犯罪故意,而且客观上也已经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这破坏了新冠疫情防控管理秩序,姜某某应该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后也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负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