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定额标准
法律分析: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是指在平均先进的生产工艺、规划设计、技术经济水平和通常的场地条件下,一个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所需占用的额定土地面积。是适用各类工程项目的全国统一指标。其用地面积是以某种性质、类型的建筑,按其使用功能、材料结构、艺术造型以及地段组合上的合理性为出发点,基本上以建筑营造上的合理性为指标制订的基准。国土局关于建设用地是有范围控制的,建设用地的范围简称图斑,所以图斑范围内的土地才可以当做建设用地开发;图斑外的土地是耕地、林地之类,是不可以开发的,而在耕地范围满足要求,城区和乡镇需要发展所新增加的建设用地范围,就是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四条 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第六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筑活动实施统一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