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政审材料

法律分析:

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

2、家庭成员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3、发展对象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4、发展对象现实表现情况

政审报告也可称综合政审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同志作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当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党支部委员会应及时把他的全面情况综合起来形成材料,以备讨论其入党时向党支部大会报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2014年印发)》第十三条规定: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