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卖的房子会不会有法律风险?
一、暂定资质是: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正常情况下,暂定资质的企业卖的房子,不会有法律风险。
扩展资料:
1.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
2.《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3.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4.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5.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6.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