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回顾:凶手一天连杀十人,手段残忍至极,后来怎么样?

2006年7月14日,陕西省石泉县人邱兴华手持斧子、大砍刀和木棍,在陕西省汉阴县铁瓦寺枪杀10人,死者包括寺内工作人员和朝觐群众。犯罪之后,他烧了寺庙就逃走了。12月28日9时许,邱兴华二审被判处死刑,在安康河北岸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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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邱兴华夫妇两次前往陕西汉阴凤凰山铁架寺,通过抽签的方式结了婚。邱兴华私自在庙里移动两块石碑,与店长宋道成发生争执。在这场纠纷中,邱兴华认为方丈熊万成是在调戏他的妻子,存心不良。

7月14日深夜,邱兴华持刀多刀袭击熊万成等10人头部,10人全部死亡。第二天黎明,邱兴华将砍刀、斧子等工具放在炉子和柴堆上,纵火焚烧后逃之夭夭。

7月26日,公安部发布了一级通缉令,悬赏5万元捉拿仇子明。7月30日,在湖北随州武安铁路工地,邱兴华(音译)用铁锹把工人周建平(音译)从临时搭建的棚子里砍了下来,并拿走了他的黑色皮包。

7月31日,邱兴华以帮魏一凯一家修锅、做鱼干的名义,来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万福店农场魏岗村,赢得了魏一凯一家的信任。当天晚上,邱兴华用斧头和大砍刀向魏一凯及其妻子徐凯秀和女儿魏金梅头部多处刺去,并抢劫了他们1302元现金。魏一凯死了,他的妻子和女儿受了重伤。

8月2日,一名村民在安康市石泉县后流镇益新村发现了邱某,并立即报警,警察似乎包围了山区。19日晚8时许,邱兴华回到佛坪县大河坝镇五四村3组租住房屋后,被警方逮捕。

10月19日,邱兴华因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元。

10月31日,在诉讼截止日期的前一天,仇子明提起了上诉,他的妻子说他的妻子有精神病史。12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开庭二审。邱兴华的辩护律师要求对邱兴华进行精神评估,但法院拒绝了这一请求。

据报道,媒体称,邱兴华患有偏执狂,百分百确定他患有精神疾病。然而,逮捕仇子明的警察否认他有精神病,称他冷静理性。但这并不能证明什么,尤其是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病。

这样的结果

12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庭在安康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判处邱兴华死刑。

9时57分,48岁的邱兴华在安康北河岸边的采砂场被枪决。

从那时起,关于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是否应该被认定为精神变态者的话题就一直争论不休。然而,不管邱兴华是否患有精神疾病,他的心理扭曲已经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邱兴华案值得全社会反思,死刑不是要从身体上消灭罪犯,而是要从根本上消灭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