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那位律师敢公检法打官司

案情复杂,就你所述,简单三点

1、根据刑法规定及最高院关于自首和立功问题的意见,一般案件,派出所电话通知后,自动至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自首。

2、不仅住院时需要吃饭,不住院的时候也要吃饭,所以这不是因受伤所受的损失,我相信相关的交通费用会支持的,因为如果没有伤情就不会有这样的费用,而伙食费不管受不受伤都要产生,合理的营养费等费用也应该会支持。

3、不立案肯定无法网上通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