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古董犯法吗

法律分析:古董不犯法文物才犯法。构古董是指过时的东西以及可鉴赏、研究的古代器物,古董、古玩并不一定都是文物。文物是指过去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是遗存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文物一般包括: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人物有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群、古建筑以及石窟、石刻等;各时代有价值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古旧图书资料;能反映各时代的社会制度、具有社会生产代表性的实物。两者最主要的界限在于,文物受国家文物法保护,可私人持有,但禁止民间流通买卖,而古董是对珍贵的古物的泛指,涵盖范围广于文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五十六条 文物商店不得销售、拍卖企业不得拍卖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文物。 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