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溺亡,为何血液酒精含量为0,有哪些疑点?

事情发生在8月17日,沈某、韩某、余某、金某等四人在翠屏区牟坪镇钓鱼后,相约到金某涛家中聚餐。37岁的肖某与妻子李某还有孩子一同前往,当天晚上***计11人,在一起吃饭喝酒,***饮白酒两斤,啤酒两箱。后李某与孩子先行离去,肖某当晚并未回家。

据沈某、余某回忆,当晚席散后。肖某、余某、沈某三人走到天堂坝桥上时,余某想到自己生活不如意,欠几十万外债,老婆又在闹离婚,遂想跳河轻生。沈某听见肖某说道?你敢跳,我就陪你!?随后余某纵身一跃,肖某紧随其后。

此时,韩某(金某妻子)驾车行驶至天堂坝大桥,听见有人落水后立即打电话报警。并与沈某将余某救起,肖某落水后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肖某死因可疑,其家属认为事有蹊跷!

事后,高县公安局法医作出尸检报告显示,其心包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分。尸检证明肖某系因生前溺水死亡,排除刑事案件可能性,高县警方决定不予立案。

而肖某落水后,搜救人员从上下游搜救了100米范围,找了一夜并未找到。第二天搜救员刘师傅下水后,却仅仅10分钟就发现了肖某的遗体。

在水中,肖某双足牢牢地插入淤泥中,深度超过20公分,尸体呈直立状,双手上举,双目圆睁,有挣扎自救表现。

事实上,家属提出的许多疑点都可以解释,唯独肖某落水后,血液中无酒精成分、和手机还能继续使用两方面无法解释!

比如,针对肖某陷入淤泥20公分,救援人员刘师傅认为,肖某落水时双脚朝下,做自由落体运动,100多斤从六七米处落入水中,巨大的冲击力导致其双足陷入淤泥。双脚不能拔出的情况下,在水里一两分钟就会溺死。刘师傅表示根据自己水底救援二三十年的工作经验来看,这种情况并不罕见。

至于家属说肖某水性好,不可能淹死在深两三米,水域三十平米的小河沟内。这种话不能说得太满。事实上,水性再好的人,都有可能淹死在小河沟,关键在于他下水后的状态。

唯独手机与酒精才是本案最大疑点:

根据肖某当晚的饮酒量,结合其自身体重,相关人员计算出,在存活状态下,体内血液中乙醇需要大致约7-8小时消除殆尽。肖某落水溺亡,死亡后机体代谢停止,体内的乙醇含量在一段时间内会相对保持恒量。即便身体被水浸泡,对其总量影响也会很小。

而根据按目前顶空气相色谱法检测检出限为0.01mg/mL,血液内很微量的乙醇即可检出。但肖某的血液报告检测出酒精含量却为0。经过第二次复检,肖某酒精含量仍然为0。

那么,就有两种可能:

第一、肖某溺水前没有喝那么多酒。

第二、肖某确有喝酒,但饮酒后死亡间隔或许更长。

另一个就是手机的问题!

派出所所长赖智斌例行检查的时候发现裤兜里有手机。李某从丈夫荷包里掏出手机后发现屏幕是亮的,担心进水导致损坏,她便强制关机。没想到几天后,该手机还能正常使用。

那么?该手机是否没有落水呢?难道是肖某遗体上岸以后,有人将手机放进其裤兜的?或者肖某入水的时间很短?根本就没有7个小时。

为什么入水7个小时以后,手机还会开着机。要知道这不是防水手机,水浸入手机内部后,主板肯定会烧掉的。

因此,以上两个疑点,充分说明了该起案件很可能是一起刑事案件。但只是可能,因为有时候大自然的奇迹是人们难以解释清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