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需要什么证吗?

方法/步骤

常见还款方式:

行内还款

该还款方式主要包括:发卡行柜台、ATM、网上银行、自动转账、电话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款后,信用卡额度即时恢复,款项一般在当天系统处理后,即可入账。

手机还款

微银通pos手机是一种移动金融系统个人支付终端,既可以用来直接刷卡还款,也可以进行转账等业务。即时到帐!

便利店

便利店还款,主要是通过安装在便利店中的“拉卡拉”智能支付终端完成还款。一般到账时间需2~3个工作日,同时利用这种方式还款免收取手续费。

网络还款

国内比较常见的网络还款方式有:银联在线、快钱、 盛付通、支付宝等。选择不同的平台和银行,收费标准和款项具体到账时间均有所不同。

跨行转账

跨行转账/汇款还款主要分为:同城跨行、异地跨行等两种方式。无论是何种方式进行转账或者汇款,汇出行将收取一定的费用,同时款项在到账的时间和还款便捷程度上都不如同行内还款、网络还款、便利店还款等方式。

柜面通

柜面通指各联网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卡,通过在银联交换中心主机系统注册的他行银行网点柜面,进行人民币活期存取款交易。

拉卡拉

持卡人可通过便利店、银行网点或者购买"拉卡拉"设备终端,来完成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网上账单支付等业务。

信付通

“信付通”智能刷卡电话是中国银联自主研发,通过银行卡检测中心认证,并由中国银联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金融服务支持的创新电子产品[2]。

信用卡还

利用“还款通”进行还款,收费一般按当地人民银行规定的同城跨行转账与异地跨行汇划收费标准收取。

其它方式

除了这几种还款方式外,发卡行为了便于持卡人还款,还开通了各自特色的还款方式。

第三方支付还款:

快钱还款

·可以为以下银行信用卡还款: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招行、兴业、中信、光大、浦发、广发、深发、民生、平安、东亚、华夏、江苏、宁波银行。

·支持用以下网上银行向信用卡还款:工行、农行、建行、交行、招行、民生、兴业、浦发、华夏、渤海、南京、北京农商、中行、东亚、宁波、中信、深发、广发、光大、平安、北京、中国邮政银行。

·使用说明:持卡人填写信用卡还款信息→在银行卡网上银行完成付款→还款结束。(需同名用户)

·手续费用:推广期免手续费。

支付宝还款

·可以为以下银行信用卡还款:招行、兴业、中信(1日到帐)、工行、交行、广发、浦发、农行、建行、平安、中行、深发展(以上2日到帐)[4]。

·支持用以下网上银行向信用卡还款:工行、建行、招行、农行、中行、交行、浦发、广发、深发展、民生、中信、光大、平安。

·手续费用:免手续费,推广期免手续费。

·使用说明:填写还款信用卡信息→持卡人在收银台完成付款→还款完成,查询到账信息。

财付通还款

·兴业(实时到帐)、工行、招行、广发、(以上1个工作日到帐)、交行(以上1个工作日到帐)、建行、光大、民生、平安、深发展、浦发、农行、中行(深圳)、上海银行、宁波银行、北京银行、华夏、汉口银行、南京银行、江苏银行、杭州银行(以上2-3个工作日到帐)。

·支持用以下网上银行向财付通充值后还款:工行、招行、建行、交行、农行、浦发、光大、兴业、民生、中信、深发展、广发、中行、平安、北京银行。

·使用说明:先注册财付通帐号,再进行还款操作。

·手续费用:跨行、跨地区还款免手续费。

银联还款

·可以为以下银行信用卡还款:招行、民生、中信、兴业、华夏、宁波、东亚银行(即时到账)、光大、深发、平安、浦发、中行(深圳)、农行(深圳)、上海银行。

·支持用以下网上银行向信用卡还款:招行、民生、中信、光大、深发、兴业、平安、浦发、交行(深圳)、深圳农商行。

·使用说明:用户注册→用户登陆→完成还款,得到借记卡扣款结果→向信用卡发卡行查询入帐结果→完成。

·手续费用:推广期免费。

还款流程:

发卡行还

1、 登陆开户行ATM还款首页,点击信用卡还款;

2、填写信用卡还款信息:按照提示,选择信用卡发卡银行、输入信用卡号、持卡人姓名、每月还款日、还款金额及联系方式并确认;

4、 在转出借记卡网上银行完成付款:按照提示,使用他行借记卡通过网上银行完成付款;

5、还款结束,交易查询、打印凭条。

网络还款

信用卡网上还款作为开户行信用卡还款的主要还款方式之一,网络还款已经成为广大信用卡使用者的一种常用还款手段。

1、收款方户名:填写信用卡持卡人姓名。

2、收款方开户行:填写“开户行信用卡中心”。

3、转入收款方账号:填写16位信用卡卡号。

4、备注:填写“信用卡还款”。

5、取款密码:填写一卡通取款密码

6、确认完毕后,系统将提示转账是否成功及转账的金额。

7、“付款计划”功能还款 接受币种:人民币

8、持卡人可使用“付款计划”功能预先设定付款日期,网上银行将根据持卡人的要求,一次性或每月定期从一卡通转账向持卡人的信用卡或者持卡人指定的他人的信用卡转账还款。

9、“信用卡缴款”功能还款 接受币种:美元、人民币

10、如持卡人已开通一卡通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4.5或以上版本,并且办理了一卡通与信用卡的自助转账业务,即可使用“信用卡缴款”功能从持卡人的一卡通账户向持卡人本人的信用卡转账还款。

11、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

如持卡人已开立开户行一卡通,并且办理了一卡通与信用卡的“自助转账协议”,可登录招行网站使用个人网上银行大众版向持卡人的信用卡转帐还款。转帐款项实时恢复持卡人的信用卡可用额度。

信用卡逾期还款:

信用卡逾期还款后果严重 透支消费应适度。虽然信用卡最大的特点就是有透支功能,但事实上构成了客户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关系,到期不还款,不但可能会造成法律纠纷,还会承担高额罚息,最重要的是会形成不良记录,给今后的工作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信用卡违约后果一:

承担高额罚息。信用卡违约后,通常涉及到的罚息费用为循环利息费用和滞纳金。循环信用实质是一种按日计息的小额、无担保贷款,如果在最后还款日未全额还款,在下期对账单上,则会产生循环信用利息,且需要从消费入账日起计算利息。

除了工行一家实行余额罚息外,其他12家银行仍实行全额罚息。全额罚息是指即使客户偿还了部分款项,但在计算罚息时不扣除偿还部分,利息费用通常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此外有的银行规定,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拖欠时间越久,罚息越高。

举例来说,假设李小姐账单日是每月10日,最后还款日为28日,7月11日消费了1万元,到了28日,李小姐资金出现紧张,便先还了最低还款额1000元,那么在8月10日账单上的循环利息费用为:10000元×0.5‰×(7月28日~7月11日)+(10000元~1000元)×0.5‰×(8月10日~7月28日)=143.5元。

若持卡人连最低还款额都没还清,除了循环利息费用,还会产生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清部分的5%计算。假如李小姐只还了500元,则滞纳金费用为(1000元~500元)×5%=25元。这种情况下的循环利息费用将升至146.75元,该月李小姐的罚息合计171.75元。

信用卡违约后果二:

造成法律纠纷。近日,信用卡暴力催收成为热门话题,不少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信用卡还款催收外包给一些所谓的“讨债公司”,这些公司良莠不齐,催债手段比较粗暴,给客户带来很大困扰。

不止如此,违约客户还可能面临法律上的纠纷。按照《刑法》规定,对恶意透支信用卡5000元以上,银行经三个月催收未还,情节严重者,还可能因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违约客户来说,进入司法程序后,不仅给自己名声带来影响,还会损失更多的成本,除了要缴清欠款外,还要承担诉讼费用,可谓雪上加霜。

信用卡违约后果三:

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2006年央行组建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只要是在银行办过卡、贷过款,都会自动在该系统中生成一份属于自己的“信用报告”,这个报告中的“污点”不容忽视,它会影响到申请各类贷款、上保险、求职、海外留学等。更为重要的是,不良记录在国外一般保留7年,而国内没有此规定,这就意味着如果不去补救,这个“污点”很有可能跟随一生。

温馨提示:信用卡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同样也是消费者日常最简单的理财手段,透支消费虽然可以减少持卡人日常消费的资金压力但如果持卡人管理不当或者没有良好的理财观念就很容易账单成山沦为卡奴。小编在这里建议消费者,当账单压力过重时慎用以卡还卡,可以采用向银行申请分期付款或通过申请延时还款、延长分期展期等方式来缓解压力,同时还应及时反省自己的消费方式是否健康合理。

信用卡还款 怎么还最划算

最低还款金额还款法

优势:分摊还款压力、不影响信用记录

缺点:将产生循环利息

据介绍,所谓最低还款额一般是除去年费、利息等特殊项目后普通消费金额的10%,在每期信用卡账单中会单独列明。

如果你因为账单金额过大而无法全额还清,那么偿还最低还款额可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银行还不会把你列入恶意欠费黑名单中。不过,归还最低还款额会失去享受免息期的待遇,持卡人也就因此需要支付一定利息。

目前,国内大部分银行采用的是全额计息的方式,即从消费入账之日算起,每天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并按月复利计算。

分期还款法

优势:没有额外利息缺点:仍有手续费产生

据介绍,所谓信用卡消费分期免息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在刷卡消费后,在规定时间内可向发卡银行申请任意期限的分期还款业务,还款期间仍可享受“无息待遇”,但需向银行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各家银行的分期付款手续费率都不一样。

例如,分3期手续费最高的是招行2.6%,最低是工行的1.65%;分12期手续费最高的是华夏银行,最低的光大银行则为6%。而收取手续费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按月计收,建行、交行、中信银行等均采取该形式;另一种则是在缴付首期款时一次性收取,以工行、中行、招行为代表。

信用卡风险控制与提示:

(一)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信用卡的申请和合法使用

1、建议通过合法途径办理信用卡。信用卡代办公司未经银行合法授权,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信用卡申请人的资料,可能会用于其他不法用途,造成个人信用、经济等重大损失。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申办信用卡。

2、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这会有效保障持卡人权益,避免信用卡被盗用给持卡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需要,持卡人可为符合条件的家人申请附属卡片。

3、套现交易是一种非法使用信用卡的行为。套现交易会影响信用卡的正常使用,情节严重者甚至会影响持卡人个人信用记录;套现交易的安全无保障、容易造成个人资料泄露。为了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保护用卡权益,请勿使用信用卡进行此类非法交易。

个人信用常识

1、到期还款日前,如果还款额少于最低还款额将影响到持卡人的信用记录。持卡人应关注到期还款日及账单欠款金额。目前多家银行已推出了各种便利的还款方式,还款时可以选择借记卡自动扣款等便利的还款方式。

2、持卡人的信用卡消费还款记录会直接纳入国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这将很好地帮助持卡人提高获得金融支持和融资服务的便利性和可能性。

3、如持卡人未及时还款,应按照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相关规定支付利息、滞纳金等费用。用卡前需详细了解循环利息、滞纳金等信用卡收费标准。

(二)怎样保管个人信息

妥善保管个人信用卡资料

1、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和检验号码(信用卡背面签名栏七位数字的后三位)等均为信用卡的重要信息,如被不法分子获取,将会产生被盗用的风险。为避免风险发生,建议妥善保管卡片、卡号、有效期、检验号码、个人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资料,切勿将信用卡相关信息随意告知他人。

2、申请人申办信用卡时,可在提供的个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的显著位置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申办XX银行信用卡使用,复印无效”,以防个人资料被挪做他用。

3、信用卡密码切忌过于简单,避免使用生日、电话、身份证号码等易泄露的数字。勿将密码书写于信用卡上,不得将书写有密码的笔记本等与信用卡放置在一起,建议尽量将身份证件与信用卡分开放置。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活动,维护信用卡管理秩序和持卡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复制他人信用卡、将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写入磁条介质、芯片或者以其他方法伪造信用卡1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空白信用卡10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伪造信用卡”,以伪造金融票证罪定罪处罚。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25张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50张以上不满250张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伪造信用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伪造信用卡25张以上的;  (二)伪造的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单独或者合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三)伪造空白信用卡250张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本条所称“信用卡内存款余额、透支额度”,以信用卡被伪造后发卡行记录的最高存款余额、可透支额度计算。  第二条 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不满10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张以上不满50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张以上的;  (二)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100张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50张以上的;  (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10张以上的;  (五)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10张以上的。  违背他人意愿,使用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信用卡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1张以上不满5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5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第四条 为信用卡申请人制作、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涉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或者涉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分别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定罪处罚。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或其人员,为信用卡申请人提供虚假的财产状况、收入、职务等资信证明材料,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分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定罪处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司法解释: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2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100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 单位犯本解释第一条、第七条规定的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各该条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