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的什么阶段报批

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获得审批意见后,方可进行施工许可审批。

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提交环评机构审批,并获得环评机构的审批意见后,再提交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具体流程如下:1、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报送环评文件预审资料,环评机构审核预审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范围和内容;2、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环评机构,环评机构对报告书进行审查,提出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3、施工许可审批阶段:建设单位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机构的审查意见。施工许可审批机关在审核施工许可申请时,应认真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机构的审查意见。需要注意的是,环境影响评价是一个公开、透明的过程,需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公众的意见,听取不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如果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问题,审批机关会如何处理?如果环境影响报告书存在问题,审批机关会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直到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在审批过程中,审批机关有权要求环评机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再次审查,以确保环评结论符合事实,并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建设项目的决定。

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保障人类健康和生态安全意义重大。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批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以确保环评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为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进行,应当对预计产生环境影响的因素、程度、范围、持续时间等作出评价,并提出减轻、弥补、补偿等措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审核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