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法律电影解读
法律在与不在,都是问题——影片《罗生门》的法律解读
时间: 02-05 08:49 作者:谌洪果 新闻来源:中国民商法律网
我的一位朋友曾说,黑泽明的《罗生门》是一部让你看了以后虽然觉得有必要再看上一遍,但却没有勇气重温的电影。我不知道他的这番评论是不是有些过头,但就我来说,当我今天再度观看《罗生门》时,距我第一次看这部电影已是三年。三年了,我对法律和社会的理解应该说已经有所长进,但可以说,正是在这过程中与日俱增的困惑驱使我又一次想起《罗生门》,试图品味它所蕴涵的法律意义。
可是,我似乎走错了地方。对于《罗生门》这部伟大的作品来说,带着任何一种特定目的、关注或取向走进它都注定会失意而归。这种失意并不是黑泽明无法满足你的疑问的那种失望,而是说你的视角成为了你进入“罗生门”的最大障碍。你本来想从电影所反映的某一方面获得对社会、人性以及制度的深度认识,可是在黑泽明博大的关怀及深邃的洞察面前,你的这些企图都成为了对影片的一种肢解,这样的结果是使观看电影者面临更大的困惑。然而我仍然于心不甘,因为这部电影毕竟讲述了罪恶,也讲述了对罪恶的审判,所以我相信用法律的眼睛审视这部电影,一定会有所发现。
《罗生门》中出现的人物总***不过以下几个:樵夫、武士妻子真砂、强盗多襄丸、丈夫武弘、庶民、和尚,以及一个襁褓中的婴儿。故事的发生地点只有三处:罪案发生地树林、审判地纠察使署、重述案件地罗生门。片子讲述了一个普通的案件:强盗多襄丸在树林里偶遇武士和他的妻子真砂,心生歹念、捆绑武士、强奸妻子,随后杀害了丈夫。影片的重点是是围绕这个案件,不同参与者如何从自身立场叙述案件经过的故事。所以说,它是一部直接以人的“叙述”为表现对象的影片。我们可以先来看看以下四人对案件的不同叙述:
樵夫的叙述:在影片开头的第一次叙述中,他穿过树林途中碰上那妻子和武士的丢弃的头幞,一个市女笠,绳子,以及最后碰上那武士的尸体。然后他吓跑了,径直向差人报告。影片结尾他的第二次叙述是:他看到强盗完事后请求真砂嫁给自己,妻子割断丈夫身上的绳子,希望两个男人决斗,武士拒绝为她而战,认为她是“无耻的婊子”。强盗也开始看不上她。她愤怒了,说这两个男人才是真正的懦夫,从而怂恿两个男人拔出剑艰难打斗,最后筋疲力尽的强盗用剑而不是匕首杀了武士。在他看来,女人是狡猾的,两个男人都是胆小鬼。
强盗的叙述:树林里的风吹起了女人的面纱,使他心生歹念。他先诱骗武士同他 取盗墓之宝,随后将贪婪的丈夫捆绑起来。出于对武士的妒忌,他当着丈夫面凌辱了的妻子。当他准备动身,离开那对遭到袭击的夫妻时,那妻子扑倒在他脚下,说“不是你死,就是我丈夫死”,不愿在两个男人面前出丑。他割断武士绳子,在决斗中英勇地杀死了武士。他佩服那个武士,能和自己斗二十个回合以上,以此显示自己的勇猛。
妻子的叙述:被强盗占了便宜后,苦苦祈求丈夫的帮助,但哭泣的她面对的是丈夫的冷漠和鄙夷,她痛苦回忆说:“到如今我一想起那副眼神,还觉得浑身的血都要凝冻似的。在他眼睛里闪着的,既不是气忿,也不是悲伤,……只是……只是鄙视我的冷酷的光芒。”极度绝望的她手里拿着匕首扑向丈夫,她昏倒了,醒来后,看见那把刀插在了丈夫的胸口。
丈夫的叙述:将灵魂附在巫婆身上说话。强盗强奸了他的妻子后,好言安慰她,他见妻子从来没有如此容光焕发。她背叛了丈夫,并要求强盗杀了他:“如果他(丈夫)活着,我就不能嫁给你。”但强盗因而鄙视妻子,将妻子摔在地上,问丈夫如何处置这样的女人。这时妻子逃跑,强盗追去。后来武士在绳索被解开后,羞辱中将匕首刺入自己的胸膛。
我们发现每个人的叙述在关键之处都大相径庭。完全一致的情节只是:妻子被强奸;丈夫被杀害,而这两个事实是谁也无法否认的。但至于丈夫如何被杀害,被谁杀害等,却无法从四人的供词中清楚判断。正如樵夫最后说的话:“谁都只会为自己自私自利的行为辩护。” 樵夫的谎言是想要掩盖自己偷走匕首的行径;而强盗、丈夫、妻子的供词又是为了掩饰自己的软弱,特别是他们三个的叙述都力图证明是自己而不是别人杀害了丈夫。事实的真相飘摇不定,却反而表明这些与案件有关的人都有着某种人性上的一致的和不变的东西,正是这种人性当中永恒的自私自利倾向、以自己坚强而不是软弱为荣耀的心态,成就了对法律的超越,使得故事的讲述者对是否能以法律来捉拿真正元凶并不在意,也成为导演黑泽明在片中刻意回避法律在场的理由。
这一点在纠察使署的审判场景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在这里,法官的角色被刻意隐去了,法官始终没有现身,没有发言。导演以平面拉开的镜头,使每一个接受审判的目击者和当事人都长跪在观众面前。但虽然没有法官,讯问的过程仍然能一个接一个地进行,所以整个片子并不缺乏程序,缺乏的其实只是最后的结论和宣判。没有法官,既说明审判者的不必要,也说明审判的无所不在。惟其没有法官,所以所有的观众都有机会成了法官;也正因为没有法官,所以这些被审判的目击者和当事人也无形中变成了法官。他们每次显得急迫的交待都是在审问观众,挑战观众(你们在这样的情境下,不也一样要撒谎吗?),并使得跪着的受审者比我们这些坐着或站着的审判者似乎更有尊严。应当注意的是,在审判中,作为证人身份出现的樵夫和和尚,以及抓到强盗的商人,看上去都要谦恭和卑微得多,相反,作为当事人的强盗、丈夫、妻子,在叙述问题和表现自己的形象时,个个振振有辞,掷地有声,甚至是义正词严。所以这里的审判竟成了当事人对自我行为的彰扬和又一次表演,审判的权威和神圣性最终丧失殆尽。
然而,到底是什么促成了这一切?我们知道黑泽明的这部影片恰好拍摄于二战之后几年,也许他想表达,对于过去的事件,其实是不需要审判的,也不需要追究事实的真伪,因为这些都不会取得什么结果。但是,在此我并不关心电影所透出的政治寓意,因为黑泽明的伟大恰好在于他的电影能揭示某些具有普遍性的东西。法官此时的隐没也许正昭示了法律的沉默。黑泽明想借此高扬道德的力量以及人性在道德力量之下恢复光辉的可能,他也在进行自我探索和道德反省,所以就有了樵夫与和尚在罗生门对庶民重述案件的一出戏。
如果说纠察使署中目击者和当事人所做的是面对着审判的叙述策略与自我辩护,那么在罗生门底下,樵夫和和尚这两个在法庭上出现过的人,面临不是法官的庶民的质问时,所做的就是重述和重新面对事件的垂询。只有在这种重述面前,他们才感到了困惑。重述从而开始具有了反思的意味。黑泽明以其高明的执导手法告诉我们:对于案件的真正解决其实必须等到审判之后,而内心的审判是没有终结的。法庭上的申辩此时转变为巨大的不安和恐慌,樵夫不断喃喃自语:“不明白,不明白”,和尚作为道德正义的化身——虽然这种化身表现在他的身上是那么无力,这时也和玩世不恭的庶民展开了一次对话:
庶民:兵荒马乱年月,死个把人算什么。罗生门上每天都有五六个无主的尸体呢。
和尚:是的,兵荒、地震、风暴、火灾、荒年、疾病等,哪一个都比这死的人多,但没有哪一个比这一桩更可怕。为什么呢?“照方才这方事看起来,世道人心,简直就没法让人相信了,这可比什么强盗,什么疫病,什么荒年,火灾,兵灾都更加可怕。”
和尚的反思直接指向人与人之间的这种不稳定感和不信任感。他相信是这种维系人与人关系的道德意识在支撑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正因如此,我们就不能以兵荒马乱作为自己不勇于担当责任的托词。道德于是取代了法律成为了人性复苏、人类拯救的希望所在。这种反思在影片的最后达到了高潮,那就是叙述完案件后,罗生门里恰好出现了一个哭泣的弃婴。如何对待这个弃婴,便成为对审判和反思成功与否的最后检验。庶民要剥去婴儿的衣服受到樵夫的阻拦,庶民狡辩说:“这是个人不如狗的世界,谁要不自顾自个就活不成。”那把婴儿无情遗弃了的父母难道不更邪恶吗?而樵夫将匕首拿走不也是龌龊之举吗?惭愧的樵夫无言以对,但故事结束时,樵夫终于说服和尚让自己收留了弃婴。他说:“我自己有六个孩子,多一个也没有什么,对吗?”这时候雨停了,阳光出现了,黑泽明用这样的象征性结局为道德的胜利和人性的光明划上了完美的一笔。
也许这就是电影《罗生门》的核心寓意:人类如何面对自己的心灵,面对一切的审判和拷问。但是,不借助于外在的力量,光靠内在的道德,能完成这样的洗礼吗?我们又想起了强盗在阳光下的罪恶,想起了电影中衬托着这罪恶的滂沱大雨。这一切都在放大着案件参与者对自身行为的壮烈性的追求——有了崇高,也就泯灭了同情;这一切也在预示着法律,以及法律之后的道德在这样的人性尊容面前的威风扫地。它们都不再具有力量。在现代性的生存语境下,有了制度和法律当然不能从根本上纠正人性的邪恶,避免人类的灾难,但假如缺乏了制度和法律,所有的道德终究也无法表现其力量及其力量的边界。这是一种双重失落的结局,所以导演最后刻意表现的樵夫收留弃婴的情节就实在有些老套甚至让人厌倦。这是黑泽明的失误还是必然?
在这部电影里,黑泽明其实无意向我们展示什么批判,他只是在进行一种深度挖掘。也因如此,他就不会在这部有关“自我审问、自我解答”的电影里探询法律能否拯救爱情、生命、人性的问题,或者法律能否被这些爱情、生命和人性所拯救的问题,就像基斯洛夫斯基《蓝》《白》《红》三部曲所刻意揭示的那样。所以《罗生门》中所表现的还是东方人特有的对于人自身的自得与自失的关注,它无法暴露人与制度,人与法律,甚至人与人之间实际存在的剧烈冲突。所以电影中不同的叙述者各自的对立的谎言背后乃是极为一致的***谋,他们有着同样的自私,同样的害怕软弱和同样的想要在法律和旁人面前展示骄傲。但是,害怕软弱本身就是极大的软弱。这样也就没有了冲突之中的挣扎,没有了生存的困境和对困境的焦虑。因此,电影中的叙述者们可以嘲笑别人,但对自身的却不敢投上哪怕是轻微的一瞥。他们以为固守着这种谎言之下的合谋就可以实现自我安适和相安无事。这一点也深深反映在黑泽明导演近乎执着的叙述手法上:他似乎早就预定好了所有的情节,所有的故事都不过是换种方式的重复,都在他的精心策划和安排之下,包括里面的阳光、树林和雨水。这时,我似乎明白了我的朋友的那句评论:为什么我们没有勇气再看这部电影,是因为我们有着和电影中人同样的逃避心态,逃避一切面对自己的反复审判。
黑泽明的《罗生门》是一部能够实实在在地敲在观众心上的电影。它没有《布拉格之恋》那样的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也没有基斯洛夫斯基的影片那样的凝重甚至压抑。黑泽明所表现的不是感动和人间真情,也不是法律和道德、人生相冲突的剧痛,所以他也就无意面对这些问题并提出现代性的解答方案。我不知道这种“实在”如果不再是我们所期望的制度、历史意义上的实在,它还能是什么?是人性吗?而它所展示的人性明明处处蕴涵道德的危机。黑泽明没有给电影中的案件一个答案,似乎也就堵塞了回答人类疑问的一切答案。
这是我的困惑。作为法律人,我们似乎更愿意从电影中看到对规则的追寻,对法律的依赖,看到法律和制度在拯救人类的过程中所扮演的巨大作用。我们甚至愿意看到法律与道德、政治以及人的欲望之间无尽的冲突,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法律是一种独立和独特的力量。带着这样的期望进入《罗生门》,法律人当然会倍感失落。也许有人会说,黑泽明本来就没有把法律纳入他的视野,可是这明明就是一部与法律紧密相关的电影,其中有了杀人、有了强奸,也有了审判这一切的机构,却偏偏遗忘了法律这个最重要的武器。黑泽明展现了法律缺席后人类寻找自我的过程,因为剧中破败的罗生门也许本来就暗示人类出现过这种没有规则、没有法律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人类还得生存下去,这是问题的所在。那么,在有了法律可以依凭、而且不得不以法律为依凭的时代,如何在法律中避免人类的屈辱,完成法律真正参与到人类事务中的壮观表演,并从而实现法律对人类文明的拯救,这也是我们要面对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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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是从法理角度观电影
你看是否有启发
没看电影,从剧情简介看,其中的证据采信、自由心证等问题可以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