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权利效相统一的原则

法律分析: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各管理主体和公有制经营主体所承受的权(力)利、利益、义务和职责必须相一致,不应当有脱节、错位、不平衡等现象存在。其核心是主体的责权利相统一,同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是我们一切经济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终极目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或在以公有制为核心的市场经济下,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是作为经济法灵魂的一项根本性原则,该原则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的契合和连接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