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相关法律法规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