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和书证的区别

书证一般是由个人根据具体情况写的,法律文书是有标准格式的

证据文书承载的信息是客观上已经发生过的事实。法律文书承载的信息是相关法律关系主体关于发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或确认法律事实的意思表示。不排除法律文书本身同时也是证据文书的情形。

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一般的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