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计划生育有没有新政策!

结扎是必须的。除非你有人。石城县2004年2月1日以来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2004年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计划外生育一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14840元,必须足额缴纳。2011年1月1日-2012年4月30日,计划外生育一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18180元,首征标准为15000元。2012年5月1日起,执行首征标准为16000元。2012年5月1日起,计划外生育一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为21924元。首征标准为16000元。计划外生育二胎的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