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局迟迟不打钱

法律主观:

这事警察管不了,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n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执行法院对执行异议作出裁定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申请复议的程序: 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视为复议申请。 2、申请复议材料的提交。规定既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项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 3、复议材料报送的期限。要求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将有关案件材料在五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一级人民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通知执行法院在五日内报送有关案卷材料。 4、复议一律组成合议庭,复议须在法定期间完结,原则上为三十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n《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已于2016年3月22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即日起施行。n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n(一)人民法院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n(二)认为再审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n(三)认为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的;n(四)认为人民法院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n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