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摩奴法典》的目的是什么

《摩奴法典》是印度最古老的一部法律文献。该法典不是由国王或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而是由婆罗门教僧侣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的习惯编制而成。传说由“人类始祖”摩奴所制定,故称《摩奴法典》。法典***12章,2684条,涉及刑法、民法、婚姻诉讼和审判制度等。

《摩奴法典》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是该教政治思想体系的重要文献,也是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的产物。法典中将古代印度的专制君主神圣化,进一步用神权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摩奴法典》首次公开确认四种原始种姓以及派生的各个种姓的等级差别,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将一切居民的地位和权利、义务用法律形式加以确定,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

种姓制度是印度特有的不平等制度。当雅利安人从原始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过渡的过程中出现了四大原始种姓,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并由此形成了四个不同阶层。婆罗门、刹帝利作为第一、 二等级,是僧侣贵族和武士,掌握祭祀和军政大权,是统治阶级。吠舍是普通大众,作为第三等级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第四等级是首陀罗,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一般从事农业、手工业和渔猎,社会地位最为低下,其中有些属于奴隶。

《摩奴法典》在古代印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对后来印度的法律具有深远的影响。在印度封建社会的前期,它一直被统治阶级奉为圣典。尽管后来由于外族的入侵,有伊斯兰法和英吉利法占据统治地位,但《摩奴法典》作为私法的规范,继续被采用。伴随印度大量的移民和宗教的传播,印度法律输入东南亚各国和毗邻印度的国家,历史上形成了以《摩奴法典》为基础的印度法系。1955年,印度国会通过消除种姓歧视的宪法条款,各邦也制定了相应法律改变低种姓人的社会状况,但在一些邦特别是农村地区至今仍然留有残余,是制约印度发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