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制定的。
根据宪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国家制定和实施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动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下将从法律的背景、立法目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于1993年12月2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制定是为了贯彻宪法关于科学技术进步的规定,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立法目的
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的管理和引导,推动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法律的规范和保障,提高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三、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科学技术进步的目标和原则:
明确了科学技术进步的目标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同时,强调科学技术进步要坚持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创新的原则。
2.科学技术进步的组织和管理:
规定了国家对科学技术进步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包括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等。同时,明确了科学技术的评价、奖励和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和贡献。
3.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强调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是科学技术进步的重要环节。规定了科学技术成果的评价、转化和推广应用的程序和要求,鼓励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4.科学技术进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规定了国家对科学技术进步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原则和政策,鼓励科技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科技成果的国际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