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可以根据当地的法律规定吗
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应如何确定起诉地点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约定起诉的管辖法院。若有,直接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没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当事人可以选择法院之一起诉。综上所述,合同纠纷的诉讼地点取决于当事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没有约定的,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