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和罚金的区别
罚款和罚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4、适用的对象不同。
罚金主要适用于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其他故意犯罪。司法罚款的适用对象是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阻止、妨害证人作证的人,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已被查封、扣押财产的人,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拒不履行协助调查、协助执行义务的单位。行政罚款的适用对象是各种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和单位;
5、缴纳的金钱数额不同。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人民法院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6、申诉的程序不同。
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判决生效后必须执行;犯罪人如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司法罚款决定书送达后,被罚款人应当按照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和数额缴纳罚款;如果不服罚款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行政机关在罚款决定书中必须告知被罚款人有关申诉和起诉的权利;被罚款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7、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8、概念不同。
罚金是由人民法院强制被判了刑的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前提必须是被判处罚金的人构成了犯罪。罚款不是一种刑罚,适用对象一般不是犯罪分子,而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的违法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