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开始推行超长时间加班制度,应当如何自救?
公司如果开始推行超长时间的加班制度,该怎么办?
要看你公司的员工心齐不齐,如果员工心齐,可以采取集体的措施。否则,那只有各自为政,被资方打败了。
公司加班过度的话,员工是可以去劳动保障局进行投诉的。尤其是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公司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外进行工作的,都应该算加班。这个时候加班,公司是需要给员工加班工资的,这个加班工资主要就是要以平时工资为基数。
尤其是如果公司强制推行超长时间加班,这种情况,一般公司也不可能和工会去进行集体协商,所以员工可以集体向劳动保障局投诉。
法律依据主要有:《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五天,时间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如果需要加班的话,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加班费,作为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用。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强制加班,员工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