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富贵不宜骄傲是谁的家书

袁采

比如,袁采在《袁氏世范》中特别强调,“处富贵不宜骄傲”。

南宋袁采(?~1195年)是隆兴元年(1163年)进士,官至监登闻鼓院,掌管军民上书鸣冤等事宜,即负责受理民间人士的上诉、举告、请愿、自荐、议论军国大事等方面给朝廷的进状。袁采从小受儒家之道影响,为人才德并佳,时人赞称“德足而行成,学博而文富”。步入仕途以后,袁采以儒家之道理政,廉明刚直。他非常重视教育,在任温州乐清县县令时,撰写了《袁氏世范》一书,用来践行伦理教育,美化风俗习惯,另一方面教育自己的子女。

《袁氏世范》***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卷一睦亲,主要讲家庭和睦相处的道理和方法;卷二处已,论述个人修养、为人处世之道,对人一生当中经常遇到的富贵贫贱、成败得失等都做了哲理性的阐述;卷三治家,是持家兴业的一些道理,亦颇精彩。

比如,袁采在《袁氏世范》中特别强调,“处富贵不宜骄傲”。他这样写道:

富贵乃命分偶然,岂宜以此骄傲乡曲!若本自贫窭,身致富厚,本自寒素,身致通显,此虽人之所谓贤,亦不可以此取尤于乡曲。若因父祖之遗资而坐享肥浓,因父祖之保任而驯致通显,此何以异于常人!其间有欲以此骄傲乡曲,不亦羞而可怜哉!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谁富谁贵,是非常偶然的事,岂能因为富贵了就在乡里去骄奢淫逸、作威作福?如果本来贫穷的人后来发财致富,本来出身微贱的人后来身居高官,这种人虽然被人称为有才能,但也不能因此而在家乡过于招摇。如果因为祖先的遗产而过上富足生活,依靠父亲或祖父的保举而获得一官半职,这种人又与常人有什么区别?他们中如果有人想借这种富贵在乡邻面前炫耀,不仅令人感到羞愧,而且是令人感到可怜的。

他还在书中强调,富贵之后,不要骄横,仍应保持谦逊姿态。还写道,富裕人家不要放太多钱,以免招来盗贼。要低调,不要“露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