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大理寺和御史台的职务有什么不同

区别1、职能不同。大理寺是最高审判机关,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关。

区别2、职责不同。大理寺负责审理朝廷文武百官犯罪以及京城徒刑以上案件,御史台职掌纠弹百官,大理寺、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也在其监察范围之内。

区别3、职位,大理寺有23个职位,御史台有15个职位。

大理寺

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长官名为大理寺卿,位九卿之列。秦汉为廷尉,北齐为大理寺,历代因之,明清时期与刑部、都察院并称为“三法司”。

清末新政改称为大理院,民国初年北洋军阀政府亦袭此名,为当时的最高审判机关。

御史台

东汉至元朝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兰台、宪台。

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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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与刑部和御史台的关系

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机构之一,主管全国刑政,并审复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

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刑部掌全国的刑罚政令,据《光绪会典》卷53载,其职掌是:“掌天下刑罚之政令,以赞上正万民。凡律例轻重之适,听断出入之孚,决宥缓速之宜,赃罚追贷之数,各司以达于部。

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肃邦犯。”这说明刑部受理全国刑事案件,主管刑罚及监狱等政令。

但若死刑案件,还须与大理寺、都察院***同审核。每年于八月间审办各省所报案件,名为“秋审”。

于霜降后审办京内案件,名为“朝审”。“秋审”、“朝审”均会同“九卿”(六部尚书及都察院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为“九卿”),詹事、科、道(六科给事中及十五道监察御史)各官***同审理。

凡涉及妇女旌表的案件须会同礼部同审;内外蒙古、热河都统等处有关少数民族的案件,会同理藩院审办。

但均由刑部主稿。凡宗室、觉罗氏犯罪,则由刑部、宗人府会同办理。宗室案由宗人府主稿,觉罗氏案由刑部主稿。

大理寺的职掌是:平反全国刑名案件,与刑部、都察院为“三法司”。凡须三法司会勘的重大案件(斩、绞罪案),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_大理寺

百度百科_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