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是否一定要验证身份证原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项“有明确的被告”的要求。对此,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存在较大的分歧。有的法院就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其作法为:“被告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记卡或暂住人口信息卡;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则应当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查询通知单等。对于当事人在立案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
要不要原件每个法院是不一样,考虑到中国这个现状,法院是大爷,你不交他不给你立也没办法。PS,我是重庆的,我打房产关司的时候是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