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
顾问合同和劳动合同区别是:顾问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关系,解约时完全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方因顾问合同发生争议,只能按照合同约定方式申请仲裁或诉讼,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的作用如下:
1、它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重要保障;
2、它是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
3、它是减少和防止发生劳动争议的重要措施;
4、它是建立规范有效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
劳动合同的特点如下: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顾问合同就会很详细写清期限内的服务内容;最后就是看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劳动合同一般就两块会有违约禁业禁止和保密协议,其他不会规定,纠纷解决一定先仲裁后诉讼;而顾问合同一般会很详细写服务不到位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双方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