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来历,在哪些场合要演唱,和它的歌词。

《义勇军进行曲》词曲作者田汉与聂耳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国歌同国旗、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赋予国歌与国旗、国徽同样的宪法地位,有利于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国家认同感和国家荣誉感。为了解国歌的诞生及背后鲜为人知的故事,为更准确地唱出国歌,我们特刊登有关国歌由来的专题文章并同时刊发《国歌》。

《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中华民族生死存亡关头,凝聚着中华儿女“不做亡国奴”的怒吼

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诞生于1935年,当时中华民族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头。这首在中华大地上歌唱了近70年的歌曲,像一支战斗的号角,鼓舞了中华民族儿女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去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去建设社会主义。

歌词“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前进!前进!进!”他仿佛听到了母亲的呻吟、民族的呼声、祖国的召唤、战士的怒吼,爱国激情在胸中奔涌,雄壮、激昂的旋律从心中油然而生,很快就完成了曲谱初稿。后来又在躲避国民党政府追捕的颠沛流离中完成了曲谱定稿。一首表现中华民族的刚强性格,显示祖国尊严、充满同仇敌忾、团结御敌豪迈气概的革命战歌就这样诞生了。这是聂耳短暂一生中的最后一个作品。

目前,奏唱国歌遵循的是中***中央宣传部1984年8月1日拟定的《关于中华人民***和国国歌奏唱的暂行办法》。里面规定:

(一)国歌可于下列场合演唱:

(1)重要的庆典或政治性公众集会开始时;

(2)正式的外交场合或重大的国际性集会开始时;

(3)遇有维护国家尊严的斗争场合。

(二)国歌不得在下列场合奏唱:

(1)私人婚丧庆悼;

(2)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

(3)商业活动。

(三)集会奏唱国歌时,应肃立致敬,不得交谈、击节或鼓掌。

(四)国歌不得与其他歌曲紧接奏唱。但遇举行接待国宾的仪式和国际性的集会,则可连奏有关国家的国歌。

军人在奏唱国歌的场合应立正,行注目礼,军容要严整,表情要肃穆。

另外,国歌要求人人会唱。小学要将教唱国歌列入课程,应根据歌词的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从歌中体会中华民族苦难深重的历史和中华先烈不屈的战斗精神,从而激发民族责任感,从小树立为祖国奋斗、献身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