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北邢台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0名,其中教育局下属学校200名,卫计局下属医院、卫生院230名(含人事代理人员187名)。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有宁晋县户籍,或配偶、父母一方为宁晋县户籍,或已在我县人社局、教育局报到;报考高中和职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邢台市户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汇总)》。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已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差额、自收自支编制人员可报考学校等全额事业单位);

4、参加我县2017年教师招聘(选聘),已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其他情形的。

(四)本次招聘涉及年龄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8月24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9:00-8月29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登录宁晋县人力资源网后,点击“宁晋县人事考试网”链接,进入招聘报名系统。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交纳报名费100元。

4、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3∶1(县级医院开考比例为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9月6日9:00-9月8日17:30。

(2)笔试方式及测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汽车运用与维修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生化、病理、护理、解剖、中医、公***卫生等医学基础知识,并考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学、法医学、医师职业道德素养等。

报考县医院计算机信息管理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公***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3)笔试成绩查询:9月11日前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5(县级医院按1:1.3)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4)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分数线于9月13日公布,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相应资格证(相应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具体时间地点附后)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

(1)面试时间

教育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3日;

卫计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6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

教育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1日9:00-9月22日17:30;

卫计局下属单位:2017年9月24日9:00-9月25日17:30。

(2)面试方式

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面试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人员还要参加技能测试。说课题目、技能测试内容及面试注意事项在面试前3天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公布。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学段教材。应聘音乐、舞蹈、体育、美术、计算机学科人员(说课、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说课成绩占60%、技能测试成绩占40%。

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3、总成绩计算办法

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对进入考察、体检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报考学校教师岗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考生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为10月9日。报考医院、乡镇卫生院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为10月13日。

(四)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根据报考专业(学科)岗位和总成绩高低依次选岗,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分别选岗,互不交叉。

公开招聘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人事代理人员不受限制)。

县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妇幼院、凤凰中心卫生院、东汪中心卫生院聘用的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参照事业单位标准确定,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学校、乡镇卫生院(不含凤凰、东汪)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工资福利按照同类在编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通知单)。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报考学校考生:教育局人事监察股(2017年9月14-16日)

报考医院、卫生院考生:卫计局人事科(2017年9月17-19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19-5689085(人社局)

0319-5807019(教育局)

0319-5890811(卫计局)

监督电话:0319-5884234

附件:

附件1:2017年宁晋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汇总).xls

附件2:2017年宁晋县县教师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3:2017年宁晋县县级医院招聘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4:2017年宁晋县乡镇卫生院招聘计划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