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20万大概判多少年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相隔三年再次犯罪属于累犯,从重处罚,至于判多少还得由法院决定。

依据《刑法》

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

扩展资料

累犯盗窃案例:刑满出狱不悔改 疯狂盗窃再获刑

曾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入狱,出狱后不思悔改,竟在出狱后的2个月又因涉嫌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监视居住期间仍实施疯狂盗窃。3月3日邢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浪(化名)有期徒刑三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其退赔各受害人经济损失。

胡浪系邢台县人,1983年出生的他,仅小学文化。2004年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刑十三年。2014年4月份刑满释放,出狱后的他,每天无所事事,又无经济来源,遂重操盗窃旧业。 ?

2014年6月12日晚上,胡浪将停放在南石门镇一门市下的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偷走。在驾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其被撞伤。经鉴定所盗汽车价值14000元。随后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不但不反思自己的罪行,反而却疯狂实施盗窃。 ?

从8月到10月10日,其连续25次利用翻墙进院,撬开门锁的方式,对附近村25户村民家中实施盗窃,在短短70天里。

其***偷走现金人民币49395元、中华牌香烟3盒、极品云烟1条、白玉观音像1个、录音机1台、华为手机1部、白布、花布各3匹、脸盆1个、捷克烟灰缸1个、国外纪念币4块、对越自卫反击战纪念币2个、老版五元纸人民币5张(所盗现金均已挥霍),10月10日当其再次实施盗窃时被主人发现报警后将其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车辆、多次入室盗窃,盗窃价值累计***50955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案中被告人入室盗窃的价值累计为36955元,盗窃数额超过“数额巨大”标准的50%,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在该量刑幅度内予以量刑。

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其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以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之罪,构成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参考资料:

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资料:

保定唐县法院网-刑满出狱不悔改 疯狂盗窃再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