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报一男子不在案发现场却被关269天,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这种情况下,他是完全可以申请赔偿,并且能够得到赔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国家赔偿法》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允许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天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残疾赔偿金。据报道,9月30日,该男子收到了河南桐柏县检察院下达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给予其国家赔偿***计12万元。其中人身自由赔偿金9.3万余元,精神为抚慰金2.7万余元。
事情是这样的,唐河县青年陈德宝,齐中平等5人在2015年1月20日晚冲进了一家美发店里面乱砸东西,但是在案发当晚,齐中平正在遥远的河北唐山,并不在案发现场,但是却被抓起来关押了269天。
其实我们可以发现我国被误审或者误判的案子并不在少数,其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张玉环的案子,他被关押了27年后无罪释放,从张玉环的自述中我们得知,当年是因为言行逼供,屈打成招,所以形成的冤案,判刑后不断的申诉,但是并没有得到回应,直到追求真相的同乡张幼玲帮忙联系了记者和律师,这个案件才得以重新梳理。虽然说国家给予了赔偿,但是这27年的时间是无价的,并且还是被冤枉着坐了27年的牢,他的母亲和孩子都在家里等着他。
社会稳定需要司法公平公正,检察院有一句话说得很好,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当年制造冤案的人,知法犯法者还应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