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油烟污染问题法律解决。
你好,我学法的。
法理上有一“忍受限度论”理论。根据这一理论,要求生活环境中没有任何影响是不可能的,对于忍受限度范围内的损害,公民有忍受的义务,而只有当活动引起了超过忍受限度的损害时,行为人才是权利滥用从而构成违法。
而对忍受限度的判断,一般以常人所能忍受的限度为准,当然还必须综合考虑一系列的实际情况,如加害和受害双方的实际情况,被侵害的利益性质及受害程度、社会影响,侵权行为发生地或受害地的区域特点,可能采取的防止或减轻损害的措施等。
你的情况主要适用于物权法之规定,物权法相对民法通则是特别法,优先使用,民法通则是一般法。
结合你家长期受邻居排放的油烟滋扰的情况,对方在排放自家生活油烟的同时应当尊重并保障你享有的环境相邻权和健康权,而对方每天排放大量的生活油烟未经经济、技术上可期待的防止措施直接散发到你住所内,已对你生活的基本环境造成污染,长此以往将严重影响你身心健康和生活安宁,对方的行为显然也与公***秩序和善良风俗相违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物权法》第八十四条关于相邻关系的立法精神,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对相邻方造成妨害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因而你一定要告的话,理论上还是比较可能赢的。但是诉讼程序耗时费力,建议你还是多与邻居协调为较快之法。望采纳。可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