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第一看守所家属探视时间

1、留所服刑(余刑一年以下)罪犯可以与直系亲属每月会见一次,每次亲属不超过三人。

2、亲属持有效证件及在押人员刑事判决书,可到看守所接待室提请申请,未过上诉期以及上诉期间的除外(含同案上诉)。

3、守所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会见的决定,并电话答复。

4、亲属在接到准予会见的通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看守所办理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