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宪法有那几点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总的指导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1982年宪法的总的指导思想中重要的内容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宪法《序言》里写进了四项基本原则的内容。后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4次修正,总的指导思想又有了发展,既包括四项基本原则,又包括了邓小平理论、民主与法制建设等重要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坚持党的领导。
在《宪法》中,有关坚持***产党的领导的内容都规定在《序言》里,《序言》中有5处出现中国***产党的领导,这5处内容分别涉及新中国的建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中国发展的目标,爱国统一战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宪法《序言》里所叙述的4件大事,其实质也说明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要性。
这四件大事是辛亥革命,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1949年至1956年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以后的工农业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可见,坚持党的领导,是宪法总的指导思想的重要内容,这一点在宪法中是非常明确的。离开党的坚强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
二、把握宪法精神
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具体来说有四项。
(一)保障公民权利
我国现行宪法是以人权,即以公民权利为本位的一种制度安排。为体现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反映了保障公民权利是建立国家机构的前提,国家机构是用来保障和实现公民权利的工具。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则更进一步在国家根本法的层面上,要求我们树立三个理念:一是权利本位理念,改变过去那种总是注重社会本位,法律总是把个人的人格和权利附属于其所属的社会团体,崇仰国家的权力而淡化个人的权利的状况。二是依法维权理念,改变过去那种把人民的权利诉求建立在依赖道德关系、行政裁量、社会运动的基础上,树立起依赖常规化、程序化的立法活动、司法诉讼和行政管理理念。三是公民社会理念,它强调公民个性的张扬和参与社会管理。就公民的个性来看,宪法是公民生活的基本规范;就公民参与社会管理来看,宪法又是公民的生活方式。
(二)限制公***权力
我国现行宪法从制度层面对公***权力的行使设置了各种控制措施,以免权力被滥用而侵犯公民的权利,并且着眼于权力的规范、监督和制约,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这就要求我们理解三个原则。
一是人民主权原则。我国《宪法》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就确认了在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相互关系中,是个人权利构成国家权力的基础。直接掌握国家权力的组织和个人不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只有社会权力的主体——社会***同体的全体成员,才是国家权力的所有者,这就是“人民主权”原则。
二是官权民授原则。宪法的实质是人民授予政府及其官员权力的契约,是授权法。正是通过宪法的授权,领导干部才掌握了公***权力。
三是权力制约原则。我国宪法上的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对公***权力进行分解,以免权力过于集中,失去控制。一方面是把公***权力划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不同的权力由不同的部门行使,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且互相监督;另一方面是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权力分解。为了健全一种既相互制约和监督,又相互配合和支持的权力体制,着重是要理顺人大权力、政府权力和司法权力以及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之间的关系,明确权力配置和权力流程。
(三)增进公***福利
宪法的实行不仅是要防止政治权力对人的生命财产的侵犯,而且在于为广大公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建立法治秩序、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排除障碍,从而促进公***福利不断增长。
我国宪法对增进公***福利作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安排:一是发展公益事业;二是改善人民生活;三是建立社会保障。
(四)实现社会公正
保障公民权利、约束国家权力、增进公***福利的目的之一在于维护社会公正。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要着重把握四个方面:一是保障公民在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人格尊严上的公正;二是保障公民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对高收入者征收高额累进税,对低收入者给予福利津贴,通过个人收入的再分配体现公正;三是保障弱者,体现社会公正;四是保障司法独立,实现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