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义务可分为
法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和消极义务。
积极义务又称作为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如交付财物的义务。积极义务是由命令性规则所规定的,人们必须或者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则。消极义务又叫不作为义务,是禁止性规则所规定的,禁止人们作出一定的行为。
法律义务定义要点具体如下:
1、法律义务是属于观念形态的现象,是对某种行为的做(或不做)的要求。
2、法律义务作为一种关于行为的要求,表面上是由法律规则所规定的。
3、法律义务作为一种关于行为的要求,实际上是由社会和国家向法律主体提出来的。
4、法律义务之所以代表着社会和国家的要求,就是因为规定义务的法律规则实际上是社会和国家对个人(法律主体)作出的关于在一定条件下要对个人提出做(或不做)特定行为的要求的预先约定。
5、法律义务有时与权利人的权利对称,此时,法律义务是在实践中由权利人的要求而履行的。但并不是说一定要权利人提出要求,才有法律义务。即使权利人没有提出要求,也不能排除义务人的义务。
6、社会、国家向义务人提出行为要求的目的在于防止义务人做与义务要求相反的行为选择时所必然带来的对他人、或对社会、或对国家的非损他性利益的必然性损害。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