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各朝代的法律是不是都以刑法为主,其他法律(像商法,民法等)比较少请说的具体点,谢谢
是的,我国历史上都是刑事民合一,没有所谓的单一的民法和商法,当然也没有所谓单一的刑法,我国人民都是把法律当做法律,并没有部门法的概念,这些部门法的概念到了近代清末立法的时候才有的。我国历史上一般是就只有一部法律,里面既有刑法又有民法商法,一般是不分的,这是因为过去我们都把法律当做一种暴力统治的工具,是用来统治人民的,所以根本就没想到要分,分也是从国外学来的。
是的,我国历史上都是刑事民合一,没有所谓的单一的民法和商法,当然也没有所谓单一的刑法,我国人民都是把法律当做法律,并没有部门法的概念,这些部门法的概念到了近代清末立法的时候才有的。我国历史上一般是就只有一部法律,里面既有刑法又有民法商法,一般是不分的,这是因为过去我们都把法律当做一种暴力统治的工具,是用来统治人民的,所以根本就没想到要分,分也是从国外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