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后怎么查办案进度

立案进度是查询不了的,可以借助报案回执单上的联系电话和派出所联系,询问相关的案情进展。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局批准,不予立案。

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咨询,对于自己的诉讼案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特别是对于立案侦查的具体事项应当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一、怎么查自己是否已被立案侦查?可以向公安机关机关直接咨询处理,立案侦查是公安机关接到公民报案、控告、举报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或者触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受理后经领导批准,立为刑事或治安案件查处的行为。在诉讼法中包括立案和侦查两个章节,立案与侦查是两个不同的诉讼阶段。立案又称立案阶段或立案程序,包括受案、初查和立案。立案又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立案包含受案、初查和立案,狭义立案指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侦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为了收集证据,查明刑事案件的事实,抓获犯罪人,而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