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程序详细流程
司法程序详细流程是起诉、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
1、流程简介:
起诉:通常是书面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受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决定立案;审理前的准备:给被告送传票,被告提出答辩状,双方交换证据,法院允许自行调解;开庭: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和宣判。
2、司法需要提交的材料
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
司法程序和法律程序的区别:
1、司法程序
泛指人们从事一定活动所经过的方式、方法、顺序、步骤等的总称。程序有法律程序与非法律程序之分,前者又根据适用的范围、对象不同,有选举程序、立法程序、司法程序与行政程序等之分,分别适用于选举活动、立法活动、司法活动以及行政活动。
司法程序,又称诉讼程序,是指司法权行使时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方式、方法、顺序及步骤等的总称,包括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等不同的内容。司法程序是司法权的构成要素之一,程序改革在司法改革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十分独特的作用;
2、法律程序
人们遵循法定的时限和时序并按照法定的方式和关系进行法律行为。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程序有三个特点:法律程序是针对特定的行为而作出要求的。法律程序是由时间要求和空间要求构成的,换言之,法律程序是以法定时间和法定空间方式作为基本要素的。法律程序具有形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