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谈判有哪些注意事项?

合同谈判的注意事项:要依法订立合同;要注意合同的形式;以及在谈判过程中不能有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等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